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热点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正文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頭條快訊编辑:新闻热点时间:2025-07-26 03:25:19

  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深圳市放非深户籍人员,及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宽新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小汽外国人申领新能源小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车增,不要求持居住证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不要求华侨、人申港澳台地区居民、请条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深圳市放外国人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宽新其他要求不变。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小汽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车增

人申

0.2725s , 9371.078125 kb

Copyright © 2025 Powered by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頭條快訊  

sitemap

Top